法律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审核流程是怎样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固定的办公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

  (5)拆迁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1人。

  2、行政许可流程

  申请→初审→审批

  3、办事依据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该审批项目不收费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房屋拆迁单位具有拆迁资质的书面文件。持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就具有承接房屋拆迁业务的资格,未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进行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时限,如实提供材料。对于考核合格的,给予验证;考核不合格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涂改或者转让。如有违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房屋拆迁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遗失的,必须公开登报声明作废后,方可向原批准发给证书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2、三级以上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请表》。

  证件资料齐全的,予以登记收件,发给申请人收件回执。(1日)

  审查资格申请(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