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证中有哪些“猫腻”

  “业务就那么多,几家公证处一起来争,其间会产生一些违规行为,比如说不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互相压价,价钱压下去了公证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昆明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副处长白英年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了公证中的一些违规行为。

  例如一个房屋公证,公证处为了抢到这个业务,不惜承诺可以为申请人在办公证时减免一些办证程序。本来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子,一方想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但又不想让另一方知道,就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向公证员谎称房屋是他一人所有。如果公证处不负责任免掉调查申请人婚姻状况这个程序,只听信申请人单方面的“证词”,为申请人办理了公证,那结果就是申请人的配偶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

  还比如同一桩公证业务,各公证处收取的公证费按照公证的标准收取应该是一样的,但有的公证处为了拉住客户,不惜谎报申请人的情况,为申请人违规办理减免公证费的手续,所以同一个公证可能你在这个公证处做要1000元,在那个公证处做就只要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