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去哪里办

  我国法律规定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其他需要的资料(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三)审核(四)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五)收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