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人行为强拆房屋怎么办

  第一,如果个人非法强拆他人房屋,那么依法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如果强拆方属于政府行为,那么当事人认为这种强拆行为违反,可选择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起诉。对于赔偿裁决不服的,可向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明、赔偿合同和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以及地上附着物估价的证明等等。

  3、审理答辩。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方依法提交答辩状。而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判决。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等等。

  1、拆迁方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

  2、应当先补偿后拆迁,先拆迁后补偿的都是非法强拆;

  3、采取暴力、威胁、中断水、电气和封路等强迫拆迁行为;

  4、拆迁只能由法院执行,由街道、乡镇、区或市政府及其主管的局、办实施的行政拆迁是非法强拆。

  5、不让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拆迁是非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