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鄞州法院快速调结53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速裁组经过多方工作,成功调解了原告宁波市鄞州区品胜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方桂霞等53名职工的一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并促成快速履行完毕,全部过程仅仅二十余天。

  被告方桂霞等53名职工因原告停产并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原告支付被告方桂霞等53名职工2009年11月、12月及2010年1月的拖欠工资。原告不服仲裁裁决,于向鄞州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原告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属实,但仲裁裁决书确认的拖欠款中部分工资款已于2009年年底支付给被告,遂请求法院重新判决应支付的工资款。案件诉到法院后,53名职工情绪激动,要求尽快拿到工资款。为稳妥解决该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该院将案件纳入速裁程序,交由调解速裁组处理。速裁组及时做好53名职工的思想工作,极力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速裁组积极安排被告选举诉讼代表人,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商讨工资款支付方案。经过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由原告支付给被告工资款共计4.9万余元。由于原告暂时不能全额支付调解书确认的工资款,速裁组及时启动“群体性追薪案件应急预案”,及时与原告所在乡镇政法办、劳动监察室联系,由乡镇政府于先行垫付了劳动者工资,确保了调解书的按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