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限合伙如何撤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如果是股份公司,可以让其他股东回购股份,不愿意可以卖给外人。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属非法人团体。

  1、合伙组织可起字号,字号经登记后,能够以字号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和诉讼活动;

  2、合伙团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个合伙人的死亡或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组织的解散;

  3、合伙财产是合伙组织的共有财产,并没有完全与其成员的财产相分离,合伙人对于自己的出资并不能直接支配,而是由合伙组织统一管理支配;

  4、对外承担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对合伙债务首先应由合伙财产清偿。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伙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的非法人团体。

  此外,从合伙的发展趋势来看,合伙的团体性越来越强,尤其是因为有限合伙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表现得愈加明显。这主要是因为有限合伙与合伙的分离,有限合伙因有限合伙人的加入而注入资合因素之后,合伙不再是人与资本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存在物。相对于普通合伙而言,有限合伙更具有团体特征。但有限合伙不具有法人的全部特征,因此,有限合伙属非法人团体。

  有限合伙企业并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人资格是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的,所以是不能宣告有限合伙企业破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