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退伍一年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退伍一年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退伍后不属于现役军人,对方可以提出离婚。离婚首先应当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离婚需要的资料:

  1,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同意离婚证明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协商并签字的离婚协议书

  3,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军人离婚的可以参考《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退伍的军人离婚和普通离婚是一样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只有服役的军人才有受到法律保护的优待,这个和军人工作的性质有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