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天水一女子醉酒大闹酒吧受处罚

  一妇女在酒吧内喝醉酒后,打碎酒吧物品不赔不说,还扬言要打酒吧的服务员,民警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只好将其带到派出所醒酒,待酒醒后,对其行为处以了治安处罚。

  12月20日17时许,秦州公安分局大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酒吧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中年妇女醉酒后在酒吧内打闹并砸坏店内物品,希望处警。

  接警后,民警赶到该酒吧,看到一名40多岁的妇女正在大厅内谩骂服务员,地上扔着不少被砸碎的物品。经民警劝阻后询问服务员得知,当日下午2时许,该妇女与一名男子来到酒吧一包厢内喝酒聊天,不知什么原因两人发生了争吵,不一会儿,男子起身离去,只留下该妇女在包厢。可能是因为心里烦闷,该妇女便独自饮酒,喝醉后竟拿起酒瓶乱砸包厢内的物品。当服务员上前劝阻时,竟遭到该妇女的谩骂,并打电话叫来朋友为自己讨说法。

  民警从醉酒妇女朋友处了解到,该妇女姓张。随后,民警对正在谩骂酒吧服务员的张女士进行了劝阻,经酒吧负责人清算,张女士一共砸坏酒吧物品4000元。

  民警便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没想到,张女士拒不赔偿,并继续砸酒吧物品,并对办案民警进行推搡。看到张女士这种过激行为,民警便将其带至派出所醒酒。

  当晚11时许,张女士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便主动叫来朋友赔偿了酒吧5000元损失。

  对于张女士的行为,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了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