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违法持有弓弩,被拘留三天罚款五百

  随着法制宣传的深入,可能大多数市民都知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可您知道么,持有弓弩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这不德州临邑县一名男子就因为非法持有弩,被行政拘留了三天。

  12月26日晚,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在巡逻到兴隆镇田口村西南的河沿树林时,发现树林中有灯光晃动,于是就下车查看,发现两名嫌疑人正在用弩打鸟。随即,民警将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据山东省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常某某介绍:“当时我们巡逻到兴隆镇田口村西南的河沿树林市,已经晚上9点多,本来不应该有人活动,我们发现树林中有灯光晃动,于是就下车查看,发现两名嫌疑人正在用弩打鸟。”

  随即民警将嫌疑人传唤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据嫌疑人赵某称,弓弩是自己从朋友家中借来玩的,平时自己在家练习打纸箱子,觉得打纸箱子不过瘾,于是和朋友相约到树林里打鸟。自己也不知道携带弓弩是违法行为。

  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常某某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32条的规定,我们对嫌疑人赵某处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元罚款。”

  据民警介绍,市民一般知道持有枪支和管制刀具是非法行为,但是对持有弓弩也违法知道的并不多,而且对弓弩的危害性也不是很了解。民警找到一块纸壳板为我们演示了弓弩的危害性。在距离10米的地方,弓弩的弹丸轻而易举的射穿了两层厚纸板,并打在纸板后面的树上形成了一个窝,可见此弓弩的杀伤力极强。而一旦钢珠近距离的打到人身体上,后果将不堪设想。

  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王军说:“激发的钢珠啊,能够轻而易举的将纸板击穿,而且钢珠穿过纸板射到后面的树上都形成了一个窝,可见咱缴获的这个弩,杀伤力是比较强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3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赵某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元罚款。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严禁私自购买弓弩等管制用品。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携带弓弩的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