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驾梯收费供游客翻墙入园

  据报道随着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入冲刺阶段,午朝门派出所进一步加大打击扰乱景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8月23日,一名男子私自驾梯收费供游客翻墙进入某某园,被该所民警抓获。

  当日14时许,午朝门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名男子在某某园周边与游客搭讪,称可低价入园。民警带领巡防队员紧盯该男子,并与某某园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准备里应外合,来个人赃俱获。

  大约16时45分,该男子带领4名游客到孝严寺街某某园南墙外一个隐蔽的小胡同,扛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木梯子架在墙上,以每人40元的价格,让游客翻墙入园。该男子正在指挥游客翻墙入园时,民警突然出现,将其抓获,同时,已翻墙入园的游客也被某某园的保安人员控制。

  经盘问,该男子42岁,通许县人,平时在市区打零工,没有活时便在某某园周边招揽游客翻墙入园,每人收10元至50元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当日,午朝门派出所依法将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