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矿山安全生产知识问答(1)

  1、煤矿的五大灾害是什么?

  答:煤矿的五大灾害是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灾害。

  2、井下低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是什么?

  答:“接地”、“漏电”、“过电流”三大保护装置是保证井下低压供电安全的必要装备。

  3、斜井提升系统必须有什么安全措施?

  答:斜井提升系统必须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和设施,行车时,井巷中严禁行人。

  4、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有三项基本任务:1。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井下空气含氧量不低于20%;2。冲淡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3。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5、矿山独眼井能否开采?

  答:国家禁止独眼井开采。

  6、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应坚持什么原则?

  答:应坚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

  7、申请采矿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经批准的可行性报告、采矿设计或者开采方案;(2)矿区范围已经审核批准;(3)有与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装备;(4)国家和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8、非煤矿山企业应具备哪“五证”?哪“七图”?

  答:五证指:采矿许可证;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矿山企业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七图指:矿山总体布置图;井下、井上工程对照图;

  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山供电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水文地质图。

  9、矿山企业应当怎样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答:(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核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新井露天矿的职工,接受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4)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