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索赔原则产品虽已投保,厂家不能免责

  暖气片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漏水,致使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5万元。对此,厂家以“产品已投保,应向保险公司索赔”为由,推卸赔偿责任。昨日,天桥区消协就此事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

  今年1月3日晚,市民孙先生家新安装的暖气片漏水。因当时家中无人,热水大量喷出,使地面积存了近十厘米的水,木地板因此变形,家具表面及腿脚处开裂,就连多年收藏被过滤广告

  的字画也被水浸泡,直接经济损失达2.5万余元。

  由于暖气片是厂家安装的,孙先生及时与厂家取得了联系。厂家代表了解情况后,认定漏水是暖气片质量问题造成的,并表示该产品已投保,损失可找保险公司赔偿。

  于是,孙先生找到保险公司。但在赔偿数额上,保险公司提出异议,称由于厂家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有最高赔付限额规定,故只能赔偿2万元。不能接受此规定的孙先生再次找到厂家,得到的答复仍是“投保产品须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也就是保险公司赔多少就是多少。对此,孙先生提出质疑。但事情过去了两个多月,孙先生还是没有得到赔偿,无奈只好到天桥消费者协会投诉。

  天桥区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产品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厂家责任不可推卸,以“本产品已投保,发生问题须向保险公司索赔”为由拒不赔偿消费者,意在模糊赔偿对象、逃避责任。最终经调解,厂家赔偿了孙先生保额以外的损失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