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录用公务员先下基层见习锻炼

  为切实加强柯桥区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让更多的“三门”年轻干部真正在基层一线“墩墩苗”、“接地气”,近期,区委组织部通过三轮意见征求,出台《新录用公务员到村(居、社区)见习锻炼的意见》,对新录用公务员专职驻村(居、社区)的选派对象、职责任务、监督管理等其他事项提出了管理意见,让每位新录用公务员以及他们的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开展工作更有操作性、针对性与方向性。

  《意见》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实行每年选派制,对象为全体镇(街道、开发区)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部分区机关部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镇(街道、开发区)机关选派的,专职到2个村(居)担任主职干部助理,下派时间为一年;区机关部门选派的,专职到1个城市社区担任主职干部助理,下派时间为半年。

  新录用公务员专职驻村后需扮演四个角色。一是公务员。下派对象为每年新录用的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并享受公务员待遇;二是见习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新录用公务员选派后,主要职务任务是:一是宣传政策。宣传党和国家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向村(居、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解释有关政策;二是抓好工作。下派期间协助村主职干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领衔2-4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卫生整治、企业帮扶、住房解困、信访化解等攻坚克难的具体任务,参与实施为民实事工程;三是掌握村情。走访了解所驻村(居、社区)的村情村貌,熟悉所驻村(居、社区)的各套组织及其内部成员,走遍所驻村(居、社区)的全体退职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个私业主、因灾因病致贫家庭、住房困难户和信访重点户等八类对象。

  新录用公务员专职驻村(居、社区)后,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落实具体的培养管理工作。区委组织部各科室将分片督查各单位以及每位下派公务员对《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新录用公务员下派期间,区委组织部将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与比拼舞台。要求下派公务员每季度上报一篇工作总结或体会感悟,择优摘编刊发到《组工信息》;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汇报交流,每位下派公务员准备好所驻村的PPT演示稿,向与会人员介绍“我的乡村之行”;每位下派公务员围绕所驻村(居、社区)重点工作开展调研,下派期间完成1-2篇调研文章。

  《意见》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村(居、社区)见习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作为初任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如平时考核不合格的,视作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将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