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安部要求构建消防安全“防火墙”

  日前,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等出席会议。

  刘金国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阶段性特征在消防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火灾隐患大量滋生,消防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火灾防控压力前所未有。他说,有效预防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并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才能大力加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刘金国强调,构筑“防火墙”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力争把构筑“防火墙”工程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来落实。各公安厅、局和消防总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判形势,提出对策,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