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遭遇合同纠纷,律师支招

  1、朱先生:我租的店面合同到期了,房东想租给别人。想问一下,租房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没有优先权,他不租给我,我可以打官司吗?

  回答:根据物尽其用的原则,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但是“优先承租权”并非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你与房东双方在原租赁合同没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特别约定,你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建议你和房东协商处理。

  2、黄女士:我半个月前租了一个门面,签了合同,并交了两个月的押金,用了5万元装修。现在对方要违约,而且只肯退还我押金和补偿5万元的装修费。我原本打算租这个门面开超市,现在已经进了货,对方违约给我造成很大的损失,而且这个门面是对方转租给我的,他不是房东,想咨询怎么办?

  回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你作为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人(即与你签合同的人)主张违约责任。你既可以向承租人主张退回押金、装修费、进货运费等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向其主张如果该租赁合同履行后,你可以获得利益,但这部分利益不得超过转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范围。建议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准备好合同和相关的票据证明,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3、曾女士:我10年前租了一间单位空房,之后我自己装修了,改成了一间店面,也添置了很多东西。现在政府要征收这块地,我的合同在之前就已经到期了,一直没有续签,也没有约定租赁时间长短,但我每年都住在这里,也按时交房租,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补偿?(记者胡骅龚汉斌实习生乔润华李露茜汪文慧)

  回答:可以要求获得补偿,但是首先要对你的添附物进行评估,得到一份评估报告。然后再要求对方对你的添附物进行相应的补偿。

  4、郭先生:我转租了一个店面,可是最近房东以这个店面最初的租赁合同只有两年为由不让我租了,如果要租的话就要加价。可是转租给我的人说他获得了这个店面20年的租赁权。我该怎么办?

  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租要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原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且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最初的租赁期限。如果原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收回房屋或提高租金。郭先生的这种情况,转租人隐瞒事实,构成欺诈,郭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转租人,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5、。魏先生:去年我买了一套房子,是别人单位的房改房,总价是128万。去年6月拿到房子钥匙,但房产证要半年以后才能办下来。我们双方便通过中介签了合同,合同规定由我先支付给对方100万定金,房产证到手后再支付剩余的28万。如果我违约100万就归对方,若对方违约要支付我双倍的钱,现在我已经把房子装修并且入住了,但房产证依然没有办下来,对方还要求我再支付20万。我需要给他这笔钱吗?如果我不给,他不把房子卖给我怎么办?

  回答:你们的合同上双方都签了字,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来支付余款。并且你们合同上已经注明,违约一方将赔款,如果对方违约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据合同规定,让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不过你们约定的定金偏高,定金应当不超过总价值的20%,此事你们可以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