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阔步楼梯”签完合同又变卦

  3月2日,家住香逸名苑二期的彭先生来电反映,去年他定做了一套楼梯,与商家签了合同还交了定金,当楼梯做到一半时,商家竟称按原来的价格无法继续施工,双方陷入僵局。据彭先生讲,去年8月30日,他在东方玫瑰园附近“阔步楼梯”,定做了水泥浇筑楼梯,与商家签了合同,并交了100元定金。合同上写着,先进行水泥浇筑,随后安装木踏板。

  不久,商家便派工人来施工了。在水泥浇筑完成以后,由于还有其他装修,所以暂时没有安装木踏板。今年2月底,到了可以装木踏板的时候,彭先生找到商家。可没想到,商家竟称,按照以前的价格无法继续施工。

  彭先生将当初与商家签的合同拿出,记者看到,合同上写明了楼梯及平台材质,施工总价是6900元,其中浇筑楼梯部分是2000元。

  在彭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还未完工的楼梯。彭先生告诉记者,楼梯浇筑已经完成,还需安装木踏板及护栏。

  随后,记者与彭先生一同赶到“阔步楼梯”,一名女负责人接待了记者。据她讲,当初双方是签了合同,做整个楼梯共需10余块木踏板,当时他们给彭先生优惠了一块木踏板的钱。而在浇筑施工以后,必须得加护栏和护栏柱,要不很危险。彭先生觉得贵不想加,这样就无法继续施工。

  女负责人说,有一次,彭先生给她打电话说,如果安装护栏不给便宜,他就要找别的地方做。因此,她没向厂家定制木踏板,以为彭先生不装了。彭先生否认了商家的说法。他说:“后来我找到你们,你们为啥不给我做了?还要涨价。”

  女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并不是涨价,合同里说的那种木踏板已经没有了,得换另一种比较贵的板,当初优惠了一块木踏板的钱,现在不能优惠了。”

  彭先生觉得,商家这是在变相涨价。他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女负责人最终表示,按照原来的价钱,不能再继续施工。当日,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第二日,记者接到了彭先生的电话。他说,他已经和商家谈妥了,可以继续施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