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领导机构(3-5人)由企业党组织、行政、工会的领导组成,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签订集体合同的领导、组织、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广播、板报、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作用;并举办培训班,组织企业干部和职工学习,《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之了解签订集体合同的内容方法等。

  3、产生双方协商代表和指定记录人员。每方代表为3-10名双方人数对等,企业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委派,工会方代表,必须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工会委员会提名并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均应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企业和企业工会一定要选好双方代表。代表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化素质,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企业建设,坚持学习,能够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敢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二、平等协商、形成合同草案阶段

  1、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组成集体合同文本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应就集体合同涉及的内容,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拟定集体合同草案和相关说明。起草合同文本要做到依法、准确、规范、体现企业特点,易操作性。

  2、将合同文本(草案)打印,发送协商代表,反复进行平等协商。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由双方共同商定。根据双方代表协商达到一致的意见,由起草小组对(草案)进行修改。如在协商过程中发生重大争议由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本级解决不了的报上一级解决。

  3、如果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由乡镇工会联合会负责起草区域性、行业性合同草案,其程序按本阶段的1、2、条办理。

  三、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签订集体合同阶段

  1、职工(代表)大会预备审议。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前一周,将合同文本(草案)印发给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基础上,召开职工代表团(组)会会议审议,由起草小组集中审议意见后,再次修改(草案)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草案)。

  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审议。行政方代表全文宣读集体合同文本,由企业工会主席做集体合同文本的起草说明,然后按照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合同文本(草案)进行表决通过。

  3、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企业法人代表与工会主席分别代表各自方在合同文本上正式签字。

  四、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公布实施阶段

  1、集体合同自签字之日7日内,企业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附件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审查并登记备案,同时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一式二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一份存备案,三份报劳动局)

  2、集体合同审查生效后,在15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3、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