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评估要交钱吗

  法院评估损失要收费的,而且有相关标准。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费由申请评估人垫付,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发票后,可以加入到执行标的中,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和100万以上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评估费=100万乘0.5%+50万乘0.3%)

  从司法实践关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的规定来看,应该由申请人预交。

  评估报告是法定性的价值鉴定报告,被执行人可以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但无法否认报告的专业性,如有异议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须到庭对异议进行答辩,如仍有争议须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报告鉴定,如报告有误或失实需重新评估。

  可以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法院评估损失要收费吗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4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最终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