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幼儿园迟迟未建成,业主状告开发商讨违约金

  被开发商宣传的“美国加州大学国际幼儿教育中心”所吸引,45名业主选择了通州某小区。当众业主入住后,却发现幼儿园迟迟未建成。为此,他们将小区的开发商告上法院索赔。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上午,45名业主和他们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进入法庭。他们告诉记者,因为小区里没有幼儿园,他们中的一些人只能把孩子送到附近的其他幼儿园或者父母家,另一些人则因为小区没有幼儿园推迟了生育计划。

  业主们起诉称,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之间,他们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当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到开发商宣传的“美国加州大学国际幼儿教育中心”所吸引。购房合同中约定,幼儿园限期达到使用条件,如达不到使用条件,每逾期一日开发商向业主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合同约定后至今,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义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因此,众业主要求开发商支付一天近百元的违约金。

  “我们已经增加建设了一个幼儿园”,开发商的代理人称,这个幼儿园在今年5月通过了竣工验收。但业主们指出,这个幼儿园并不是之前承诺的“加州教育中心”,而且现在只是个空房子,连老师都没有,根本达不到入托条件。

  经调解无效,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