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流标准化的基本原则

  (1)要确定标准化的基点。要形成整个物流体系的标准化,必须在局部中寻找一个共同的基点,并使这个基点轰贯穿物流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形成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核心。依据物流是“物之流动”的特性可以确认:集装系统是使物流过程连贯而建立标准化体系的基点。

  (2)要实现物流系统各子系统的配合性。配合性是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必须体现的要求,是衡量物流系统标准化体系成败的重要标志。应以物流系统为出发点,研究各子系统与物流相关领域中技术标准与工作标准的配合性,按配合性要求统一整个物流系统的标准。

  (3)要注意物流与环境的发展关系。现代物流正向着大型化方向发展,在进行物流标准化规划时,必须将物流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废气等)放在标准化的重要位置上。

  (4)要由权威的组织来牵头制定和推行。物流标准化的制定由于涉及众多层面,在贯彻执行中要求层层推进,因此,其制定和推行需要由权威的组织来牵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全世界标准化的权威机构,已经制定了许多物流标准,一些国家(如英国和韩国),则由自己的标准化协会制定了本国的物流标准。

  依照内容和性质的不同,物流标准化可以分为三类:

  (1)物流系统标准化。物流系统标准化就是制定出在整个系统中各子系统共同使用的标准,包括基础编码标准化、专业计量单位标准化、物流基础模数尺寸标准化、集装模数尺寸标准化、物流专业名词标准化、物流单据(票证)标准化、物流标志和识别标准化、物流成本核算标准化、统计标准化等。

  (2)物流技术标准化。物流技术主要包括装各、材料、信息管理等技术,具体包括运输工具标准化、仓库技术标准化、站场技术标准化、作业车辆标准化、传输机具标准化、包装材料及技术标准化、信息管理标准化等。

  (3)管理组织工作标准化。管理组织工作标准化主要指为实现物流活动而要进行的计划、管理等组织工作,包括对各项物流活动制定统一要求和规范化规定,广州到西宁物流公司明确划分各岗位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工作方法、核查督导等方面的标准化。

  可以统一国内物流概念。我国的物流发展借鉴了很多国外的经验,但是由于各国在物流的认识上有着众多的学派,就造成了国内人士对物流的理解存在偏差。物流的发展不单单是学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为国民经济服务、创造更多的实际价值。所以,我们要弄清物流的概念问题,并对物流涉及的相关内容达成统一的认识,为加快我国物流的发展扫清理论上的障碍。

  可以规范物流企业。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其中不乏新生企业和从相关行业转行的企业,层出不穷的物流企业也使物流队伍良莠不齐。物流业整体水平不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场定位不准确、服务产品不合格、内部结构不合理、运作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与物流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对已进入物流市场和即将进入物流市场的企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确保物流业稳步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