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确实没钱还债法院会怎么判

  没钱还法院的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在刑事案件中,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其他财产了,只需证实自身确实没有钱还给法院即可。

  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可能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并不是所有不履行义务的人,都会上黑名单的。在法院失信黑名单上的,都是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