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业主手持合同房屋却易主

  3个月前预订营业房时,不仅签订了《商品房预订合同》,还交清了60多万元的定金。可是3个月后房主却被告知,他的营业房已给了别人,对方已开始装修,让他另选一套――

  8月2日上午,浙江来银做生意的陈先生所预订的宁夏望远现代物流金属园3号楼10室营业房内,数十名工人正在施工,该房与隔壁11室营业房之间的部分墙体已被打掉。

  3月8日,陈先生看中了宁夏望远现代物流金属园3号楼10室、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的营业房,并在当天交纳了314240元定金。4月10日,他与开发商宁夏钢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订合同》,并于4月27日交清了剩余30万元定金。正当陈先生满心欢喜地筹划着拿到钥匙后如何装修时,令他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7月10日,售楼部突然通知他,由于农业银行宝湖支行需要4间连在一起的营业房打通作营业网点,而该行又恰好选中了陈先生所预订的3号楼10室及隔壁的9、11和12室。因此,希望陈先生能将该房让出,开发商会为他调换一间另其满意的营业房。

  当初选房时,陈先生就是看中了10室营业房临街、靠近109国道,地理位置较好,适宜经营钢材生意,才预订了该房。随后,陈先生未看上其他营业房,于是拒绝了调换。然而,就在陈先生与开发商未达成换房协议时,他却发现已经有施工队在自己所预订的营业房中装修,并打通了10室与11室间的墙体。这令陈先生气愤不已,自己明明交了定金,并与开发商签有合同,而对方却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这样做是否缺乏诚信?

  宁夏望远现代物流金属股份公司与陈先生签订合同的销售员说,2009年11月,农业银行宝湖支行就已和该公司联系,称要4间连在一起的房子作营业网点。由于当时房屋还未预售,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今年4月开始预售后,陈先生预订了3号楼10室,该行选定3号楼9―12室,但后来该行发现10―13室更便于装修,于是就选定了这4间房。随后,该公司欲将9室营业房调整给陈先生,但被其拒绝。目前公司的解决方案是,愿为陈先生在3号楼内调整一套另他满意的房。

  对此,银川市言诚律师事务所史律师表示,宁夏钢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先生所签订的《商品房预订合同》是唯一合法有效的合同,其他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