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方出资的购房合同如何签

  许先生与江小姐恋爱多年,看中一套房子准备结婚之用。许先生父母出资30万元,江小姐父母出资10万元,共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双方父母说,这些购房款作为结婚礼物送给许先生和江小姐,余下的贷款由许先生和江小姐共同承担。到了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父母却为合同上该写谁的名字产生了分歧。许先生父母认为自己支付的钱比较多,购房合同上只能写许先生的名字;江小姐父母则认为,自己和女儿也出了钱,名字当然要写上去。双方父母的暗中争吵,让许先生和江小姐非常烦恼。

  由于许先生和江小姐的父母都为该房支付了资金,均有权要求在合同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所以,江小姐的名字出现在购房合同上是无可争议的。购房合同签上许先生和江小姐两人的名字后,一旦要分割房产,即使双方未结婚,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份额。

  由多方出资购房,为了避免产权纠纷,出资各方最好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写明各方为该房所支付和将要支付的具体金额,这样一来,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以上的名字,也能分清楚各人所占该房产的份额。

  父母为未婚子女出资买房特别是婚房时,最好能对出资金额、赠予何人等问题作出明确的、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如公证等,这对保障自己和子女的权益都有好处。未婚子女在接受父母名下的房产时,或在购房时接受父母的资助时,应该处理好自己与父母、父母与恋人、自己与恋人之间的关系,事先应在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