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对证人证言的质证要点有哪些

  交通事故对证人证言的质证要点是: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

  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

  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

  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起诉状首先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然后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最后写明致送法院及起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