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因牛起祸引发损害赔偿纠纷

  两牛竞速,其中一头牛的主人被抛下路,导致骨折。近日,柳城县司法局寨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因牛起祸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2010年11月初的一天傍晚说起。当时在外忙活一天的柳城县寨隆镇农民阿林返家,他悠然地坐在牛车上,当行至村头上坡路段,阿林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牛蹄声,他往后一扭头,发现一头无人看管的大水牛疯狂地从身后疾奔而来。

  见此情景,阿林担心这头狂跑的大水牛会跟自家拉车的小牛“打斗”,便拿起车上的铁铲,站在牛车上大声吆喝,并用铁铲挥向大水牛;阿林家拉车的小牛此时吓慌了神,拉着牛车拔腿往村里跑。结果,阿林站立不稳,被抛下牛车造成右脚踝骨裂。最后,两头受惊的水牛被村里的年轻人拦下,所幸没有造成其他伤亡事件。阿林找到肇事大水牛的主人韦某协商,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可无法达成一致,村里出面调解,也没成功。纠纷发生近三个月后,当事人向当地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寨隆司法所干警深入了解后指出,阿林坐在牛车上驱赶着牛车,有违农村常见驱驾畜力车的常规,从而无法避开突如其来的危险。而阿林受伤后仅到医院拍片,尔后自寻民间土方治疗,但无有效票据证实其列举的民间治疗费用,也无资质机构出具证明确定其因伤治疗是否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误工。

  另外,司法干警也指出,韦某疏于看管耕牛,导致耕牛脱逃造成他人伤害,事后韦某虽发现并尾随追赶,仍不能避免间接伤害他人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

  司法干警近两个小时的说理释法,阿林和韦某都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和责任,均作出让步,达成韦某补偿阿林医疗费300元、误工费100元的调解协议。(记者:杨建林傅永新韦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