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伤人一般是谁垫钱

  (一)发生事故后肇事者主动联系伤者,积极垫付必要的救治费用,既展现出良好的责任担当,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取得伤者谅解;

  (二)垫付费用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当保存好支付凭证,比如要求伤者一方出具收条或留存银行转账凭证,留存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票据或押金收据等,便于以后准确核算各方支出的金额;

  (三)如果双方未取得足够互信,可以直接将费用支付给伤者就诊的正规医院,从而避免大额现金的交接;

  (四)双方可以相互配合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无须进入诉讼程序,如果确有必要通过诉讼解决,垫付费用一方可要求法院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垫付的费用进行一并处理。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二)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四)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