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创新经济合同争议案件调解机制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房山工商分局和房山区司法局25日共同组成了经济合同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将通过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和行政调解资源,切实化解企业合同争议和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双方当天建立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今后,凡是合法注册,且合同争议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本行政区域注册的企业,且有书面经济合同,一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加工、承揽、定做、买卖、企业租赁、企业承包等经济合同纠纷,由房山区司法局系统受理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当地工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必要时由房山区司法局与房山工商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双方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相关经验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

  此前,房山区人民法院和房山工商分局成立了房山工商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为合同争议当事人构建了一个重新对话的平台,从而便捷高效地化解经济合同争议,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工作模式的推行,简化了企业解决争议的程序,缩短了经济合同争议解决时间,降低了企业解决争议的成本,畅通了企业解决争议的渠道。截至目前,共调解成功86件,涉及金额1405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建立,既标志着工商部门服务举措的扩展,也开拓了一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新渠道。合同争议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将进一步降低企业解决争议的成本、畅通企业解决争议的渠道、简化企业解决争议的程序,促进投资环境、交易环境、消费环境的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