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部关于印发《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现将《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有关公证处,认真遵照执行。

  附:

  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研究涉外收养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涉外收养公证工作,经部领导同意,公证司于八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福建省召开了“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涉外收养公证业务较多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公证处主任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研究涉外收养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的讲话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