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卖房前合同条款须备案

  卖房子要备案,卖房合同也得备案,不按规定备案的开发商还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记者昨天了解到,我省工商局联手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要求开发商在“卖房”前,必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了解,在《合同》示范文本的空白处,针对不特定对象而预先填写的统一内容,或预先制定的补充协议,都将被纳入备案范围。在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必须在售楼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已加盖格式条款备案标记的合同样本,接受社会监督。

  如果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或擅自修改格式条款,将被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会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使用情况作为开发商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