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第三季度四川商品房合同纠纷及装修投诉量增加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姜君)今(24)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第三季度四川省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第三季度全省受理投诉132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31711.37元,其中,商品房合同纠纷及装修投诉有所增加。

  据全省21个市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数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受理的投诉13212件,调解处理12683件,解决率为96%,接待来信来访399763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31711.37元,其中由于经营者欺诈行为加倍赔偿的金额为36000元,经消委会提供案情后,由相关部门查处罚没款233225.5元。

  对商品房合同纠纷及房屋装修的投诉第三季度有所增加,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容易被经营者“牵着鼻子走”,这也成为消费者投诉问题中的老大难。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以定金做圈套,先让消费者签订购房协议,然后无论何种情况,定金概不退回;二是装修行业缺乏规范化管理,出现问题后便无人处理,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典型案例:房屋装修遭遇合同陷阱

  成都消费者苏小波、张路平夫妇5月到省消委会投诉部投诉称,自己将所购位于成都温江区上林宽景C区3栋4单元101号住宅承包给成都华达家装有限公司装修,在装修前公司承诺将派最强的施工队伍和项目经理,但在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经理突然消失,导致余下的工程无人管理,直到逾期96天后装修才完工。消费者要求家装公司按合同约定每日支付总造价2‰的违约金共计3663元。但装修公司却认为甲方直接与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违背了合同第六条第一款“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而拒绝完全支付违约金。省消委会对双方进行了三次调解,但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