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合同,“跑”在学了招标决定前

  银川市12所公有民办幼儿园即将竣工,按照市政府规划,将面向全区招标,筛选有实力、有资质的幼儿园教育人士来运营。然而,其中一所幼儿园——西夏区兴泾镇中心幼儿园在没有招标之前,就有经营者与当地政府签了办学合同。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

  幼儿园尚未建成合作人已经确定

  近期,几位市民拿着一份2012年第2期《西夏教研》找到本报,反映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政府将新建的一所公有民办幼儿园私下给一家民办幼儿园经营。在这本《西夏教研》的背面,有这样一段话:“2010年10月,西夏区人民政府决定,本园与兴泾镇政府采取民办公助模式合作开办兴泾镇中心幼儿园,新建中心幼儿园即将投入使用。”

  几位市民认为,银川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有民办幼儿园,对外宣称要公开招标,镇政府不应该私下确定合作人。

  据了解,与兴泾镇政府签订合作办学合同的是当地一家民办幼儿园。4月25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这家幼儿园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自己与兴泾镇政府签合作办学合同经过西夏区政府同意,而且上了常务会议,还交了10万元押金,但还没有接到西夏区政府同意其接手兴泾镇中心幼儿园的正式通知。“与兴泾镇政府签合同后,我按照合同要求,将兴泾镇中心幼儿园需要配备的玩具、窗帘、灯具都投了进去。”该负责人说。

  办学合同签订在先工程招标决定在后

  4月26日,记者来到兴泾镇中心幼儿园,工人正在进行粉刷工程。提及此事,一位过路居民不由感叹:“政府建设这么完备的幼儿园,盯着这个‘香饽饽’的人很多,镇上没等招标就定了人,必定有人眼红。”

  兴泾镇镇长郏淮忠接受记者采访,他拿出两份文件,一份是银川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另一份是西夏区政府会议纪要。郏淮忠介绍,当初考虑到这家民办幼儿园办学基础好,如果再招他人来运营公有民办幼儿园,估计效果不好,所以镇政府向西夏区政府打报告,提请由镇政府与这家民办幼儿园合作运营兴泾镇中心幼儿园。

  2010年11月,西夏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上同意兴泾镇政府的报告。同年12月,兴泾镇政府与这家幼儿园负责人签了合作办学合同。2011年,银川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建设中的12所公有民办幼儿园全部交由市政府统一招标。现在,他们希望西夏区政府能向银川市政府打报告,将兴泾镇中心幼儿园列在招标目录之外,否则兴泾镇政府将十分被动。“押金可以退,但合同违约的后果就严重了。”郏淮忠说,兴泾镇政府现在进退维谷。

  随后,记者来到西夏区政府,恰巧负责教育与基建的几位领导均不在,经西夏区宣传部请示领导并协调,决定还是由郏淮忠代表西夏区政府出面接受采访。郏淮忠称,在银川市政府确定建设12所公有民办幼儿园之前,西夏区政府已决定在兴泾镇建一所幼儿园,由镇政府找一家合适的民办幼儿园合办。之后,由于西夏区政府资金短缺,此事暂时搁置下来。银川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公有民办幼儿园后,西夏区政府急忙搭上这趟顺风车,将兴泾镇建设幼儿园的申请递上去,最终被纳入建设计划。兴泾镇政府按原计划,找到这家民办幼儿园,双方签了合同。前几天,就合同一事,西夏区政府向银川市教育局递交了说明,希望能让兴泾镇政府继续履行合同。

  银川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有民办幼儿园招投标一事尚无进展,花落谁家未定,如果有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经营权,只是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