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简单说,就是经营者具有控制相关市场的能力。一般而言,相关市场包括产品市场、时间市场和地区市场。产品市场是指同类产品或具有替代关系的产品的范围;地区市场是指同类产品或具有替代关系的产品之间相互竞争的地域范围;时间市场是指同类产品或具有替代关系的产品在同一区域内相互竞争的时间范围。

  1、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考虑因素:

  (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2、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推定制度的举证责任在于被推定的经营者一方,如果被推定的经营者不提出反证或者反证不为推定方认可,则推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