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小微企业3年免征22项行政收费,遏制二手房阴阳合同避税

  3月3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宋兰共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税收·发展·民生”与网友在线交流。

  针对网友普遍关注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肖捷介绍说,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到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到500元。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基本都将起征点提高到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最高标准,也就是20000元;从今年起,小微企业3年内免征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在内的22项行政收费。

  另外,为缓解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也提供了一些支持。比如说,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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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我国将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肖捷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这实际上是为了遏制二手房交易通过“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现象。

  肖捷介绍,近年来,一些人交易二手房时,在按实际价格签订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一个低于实际价格的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肖捷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与有关部门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二手房的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通过区域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确定计税基准价格,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核定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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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有网友担心:起征点提高后,税收定额是不是也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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