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原配刺伤小三,赔偿获轻型

  何某与丈夫打工多年终于小有成就,但是丈夫却养起了小三。小三竟多次上门示威,何某忍无可忍,将小三刺伤。昨日,记者从硚口检察院获悉,因其悔罪诚恳赔偿积极,被判处缓刑。

  何某今年30多岁,10年前和丈夫陈某一起从天门老家来汉打拼,吃过很多苦,如今在汉正街有了商铺,还有一个儿子。

  生意越做越大,陈某回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何某还以为丈夫奔波操劳,对他更加体贴。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陈某结识了20多岁的同乡吴某凤,并偷偷与她与同居。去年上半年的一天,何某逛商场准备给丈夫买几件高档衣物,竟然碰到陈某和吴某凤在一起。何某怒从心起,冲上前和吴某凤一顿厮打。

  事情败露后,吴某凤不仅不收敛,还多次跑到陈某家大闹,陈某居然也护着她。去年9月份的一天,吴某风再次来到陈某家撒泼,陈某竟然哄着她,陪着她要出门,何某一怒之下,拿起水果刀刺伤吴某凤。

  去年9月13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年2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何某起诉至人民法院。意外的是,办案过程中,吴某凤多次找到检察院机关指责何某没把男人看好,扬言要其把牢底坐穿。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她最终主动向法庭表示谅解。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