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动车有质量问题,退款没商量

  【案情】2013年9月22日,松原市民都先生在前郭县五小学后某电动车专卖店购置一辆3350元的电动车,使用几天后,后轴不能正常工作,都先生发现后轴是用薄铁皮焊接的,并用塑料胶带固定,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于是都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不予退货。

  【评析】松原市前郭县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张云波介绍说,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