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购住房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近期,不少购房者询问:“《新购住房证明》有效期多长?在江宁区买房,能否在主城开具购房证明?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购住房证明》有效期为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悉,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购房申请人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

  (1)《开具新购住房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簿;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本人不能到场需公证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