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复议期间是否会拘留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所以如果行政处罚是拘留的,一般不会停止执行,但有例外情况。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时,无论当事人意思表示如何,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出再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不是终局裁决时,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后,原行政复议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从起诉期届满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诉讼在诉讼期间,除非被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或者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回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益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或法律、法规个别规定停止执行的以外,行政复议决定一般仍具有执行力。

  这是基于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作出的,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是否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和职责范围。

  其强制力和执行力表现为,在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以前,并不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影响其执行。

  因此,管理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要继续执行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只有基于国家机关的决定、或者说是国家意志的明确表示才能停止执行。

  这是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的效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国家行政权应有的尊严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