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

  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提取的程序是: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原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冻结住房公积金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相关手续提取即可。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办理地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办理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一)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全部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本人离休、退休的;

  (三)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六)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九)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般没有特定的时间要求,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