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超载能否作为交通事故责任

  超载能作为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超载发生车祸,如果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理赔,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如果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