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需要的材料有: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流程是:

  1、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三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办案单位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