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一句”应改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很重要,目前很多人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

  但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样重要,如果能够做到上述两点,说明我们的卫生服务水平无论在“量”上,同时也在“质”上都达到很高的标准。

  这两点都是医疗卫生事业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我们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无论在临床、科研、药品研发、健康教育水平)在世界上都不是很高的,如果我们因为注重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采取“价格低廉”的医疗政策。我们的医疗产业整体水准将会大大落后于先进国家。我们医疗产业将会丧失最核心的竞争力——医疗科技力量和科技人才。

  只有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基础上,能够促进医疗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的整体医疗技术力量能够逐步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才能最终说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长足的进步,才能最终让我国国民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价格低廉”不能成为我们医疗的目标。如果医疗服务价格低廉,总体医疗服务经济总量将相应缩小,医疗服务市场也会萎缩,必然使以医疗服务市场为生计的很多从业人员缩水,人才流失,特别是医生等技术人才相应减少,医疗服务质量相应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改革措施都不能使人民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虽然医疗服务价格低廉使很多百姓看得起病,但如果出现上面讲的这些状况,这些看得起病的普通民众将“看不好病”。

  让普通百姓看得起病应该依靠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而不是降低医疗服务价格。(不包括有些不合理的高价,例如药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