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征地拆迁补偿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推进,市区近郊许多的村庄被征地拆迁。例如我市近郊的平坦垴、义井、李家庄、桑堰、甄家庄、柳沟等村庄的大部分土地被征用,住宅被拆迁,农民获得的补偿金少则十几万,多则几百万元。手中积蓄了大量资金的这些村民,最困惑的事,就是如何使用这些补偿金。村民有的将补偿款存进银行,有的投资创业,有的购置房产,也有买车、购置家电的。然而,还有一些村民拿到拆迁补偿款后,盲目消费,大手花钱,吃喝玩乐,沉湎于酒桌、麻将桌和娱乐场所,坐吃山空,补偿款很快用完。甚至还有个别村民染上了赌博、吸毒的恶习。

  土地和住宅(宅基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对于村民来说,从原来有地无钱,到现在有钱无地,身份已经发生改变,他们已不是靠土地生存的农民,而是没有土地资源的“城市农民”。一旦补偿金使用殆尽,他们的生活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随着物价的上涨,生活成本也随之提高,今后难以保障稳定生活,极易返贫,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妥善、科学的为这些资金找个好去处,经营打理好这些财富,成为这些村民所关注的事情。所以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征地拆迁补偿金,是政府部门应该重视的问题。

  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宣传引导,使被征地拆迁村民树立正确的理财、创业观念。在资金使用上不挥霍,不奢侈,不浪费,不因钱来得快而走上歧途。大力宣传补偿金的性质和用途,让村民认识到补偿金是确保今后生活的基本保障,合理有效地使用补偿款,积极寻求创业致富之路。

  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把部分补偿金直接用于被征地拆迁村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这些村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

  实行培训与就业优惠政策,对这些村民可与下岗职工合并管理,免费进行再就业培训,培训再就业技能,使他们真正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自主创业能力。针对被征地拆迁的农转非人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列出专门的培训经费和使用方法,积极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就地招工。

  鼓励被征地拆迁村民自谋职业,参照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在税收、工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适当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等。同时要考虑建立专项扶持基金,对自办实业而资金有困难的村民,应当提供专项小额贷款给予帮助扶持。

  金融部门充分发挥金融储蓄作用,可以向被征地拆迁村民推广可靠、适用性强的金融产品服务和理财知识,让金融产品和理财知识走进被征地拆迁村民家庭。在提供存款、信贷方面的信息和知识的同时,也应为他们的创业提供条件。

  发挥征地拆迁村民中的能人作用,进一步推进合伙合作经营,政府应该筛选一些适合的项目,吸纳被征地拆迁村民手中闲置的资金,并且纳入长远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