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更正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发布日期:2006-9-22执行日期:2006-9-22

  市、区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区县医保办,各定点医疗机构:

  由于近期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发生变更,为更好地做好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沪医保(2006)122号)中已更名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更正:

  “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更正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更正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浦东分院”更正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浦东执业点”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