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建建筑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违法建筑物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法建筑物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其不具有合法性,即违法建筑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违法建筑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当事人对违法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

  对于经过法定主体认定的真“违建”,如果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责令违法建筑的建设人限期改正,比如超过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只拆除该超过部分的建筑;如果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应责令其限期全部拆除,确实不能拆除的,则由相应行政部门没收实物或相应收入;如果“违建”还在建设之中,则应责令建设人立即停止建设,并参照以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经过法定主体认定的假“违建”,原则上应由行政机关确权并补发权证,认定为合法建筑;如果当前确实不符合村庄规划,比如已经纳入征收拆迁范围,此时只能作拆除处理,但应给予足额补偿。

  鉴于各地拆迁乱象,为了切实保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建筑的拆除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即使对于“违建”,拆除也要遵照法定程序执行。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违建”的“强拆”,须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为前提,且在相对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后逾期不拆除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时,经公告、催告等程序,才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否则即属于程序违法,所有权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对损失扩大部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