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多数债权人

  3、债权人公平受偿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被免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