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
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
(初稿)的通知
(1987年9月12日(87)水电水文字第7号)
附:水文测站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仪器设备的配置原则
第三节测验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第一节配置要求和内容
第二节配置定额
表1
表2大江大河干流站、支流重要控制站的配备定额
表3区域代表站,小河站的配备定额
表4大江大河干流站、支流重要控制站
表5区域代表站、小河
表6
表7
表8
第三节维修养护
第三章水文测验仪器设备使用年限和报废准则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报废条件
表9水文测验仪器设备使用年限和报废条件
附2:水文站仪器设备检查统计表
表1测站标准情况表
表2测站设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