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下签合伙协议有无法律效应

  一、合伙协议的法律性质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合伙人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就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处理合伙债务纠纷的依据。合伙协议一经订立,便对各合伙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各合伙人依合伙协议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私下签合伙协议有无法律效应?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公共利益,合伙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按照协议双方约定是有效的,但属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第三方如起诉,是需要承担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规定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发生纠纷后,按照法律规定的解决步骤是,首先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有效,经法院审理认为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将判决合同有效,并要求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