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责赔偿是什么意思

  无责任赔偿是指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无责任赔偿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更大程度的保障了投保人的权益,无责任赔偿最常见的提现是在车险的交强险中,这也就体现了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性质为国家法律强制规定购买,也就是说必须要购买,不购买不能上路,还要从被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强险条例,交强险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均有规定。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