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合同怎么写

  合伙合同应该包括合伙协议应该载明的事项,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宁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