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湖南:9月起契税、耕地占用税由地税部门征收

  近日,从湖南省地税局获悉,从2010年9月1日起,原由各级财政部门征管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涉税事项,全部划转至地税部门办理。

  湖南省地税部门决定,在接收初期对于两税的征管模式、征管软件、征管业务流程和税款交库方式不变。对纳税人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注意纳税地点的变化。下月起,各级地税部门的纳税大厅将接受两税的申报纳税。同时财政部门原来在国土、房产等单位设立的两税征收窗口,将移交地税部门使用。据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二处负责人介绍,两税划转到地税部门,不会对纳税人正常的纳税造成影响。为适应两税征收主体的变化,地税部门还重新设计了纳税申报表,从9月1日起,两税征收将统一启用省地税局印制的税收票证,财政部门原两税票证将停止使用。今后一段时间内,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应注意查验税收票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